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

财税〔2001〕54号
2001-04-03
发文机关: 其它文件类别: 通知
标 题: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发文字号: 财税〔2001〕54号
发布日期: 2001-04-03成文日期: 2001-04-03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

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,经国务院批准,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。

请遵照执行。

立即登录